李劍華1900——四川大邑人,1900年 (清光緒二十六年) 生。畢業於四川邛崍聯合縣立中學。1921年赴日本東京,入日本大學習社會學,1925年畢業,獲文學士學位。回國後歷任上海學藝大學、上海法科大學、上海法學院、國立勞動大學、復旦大學等校社會勞動法教授。其間,曾主编《流火月刊》、《現象月刊》,擔任《大衆夜報》總編輯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,歷任上海勞動局副局長,華東勞動部副部長,上海財經學院工業經濟系主任,上海第一醫院、華東政法學院教授。參加上海經濟學會、上海法學會和上海社會學會。後任上海社會科學院顧問兼社會學研究所所長,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顧問,上海社會科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,上海社會學會理事。著有《勞動問題與勞動法》、《勞工法論》、《犯罪學》、《社會事業》、《社會學史綱》、《監獄學》、《社會問題》、《社會學簡明辭典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