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冠洋1904——1984
學名李江,山西靈丘人,1904年 (清光緒三十年) 生。5歲入私塾。1913年入太原模範小學。1917年入省立第一中學。1921年入北京大學。1923年參加民社。1924年北大畢業; 同年參加中國國民黨、中山主義大同盟。1925年冬,國民黨山西臨時省黨部成立,被選爲臨時執行委員,並任宣傳部部長。1926年11月,山西省正式成立中國國民黨山西省黨部,仍選爲執行委員,並任宣傳部部長。 1927年四一二政變
,任山西清党委員會委員,同年8月赴南京任國民黨中央青年部幹事。1928年受國民黨中央訓練部派,任華北五省、市黨務視察專員。後又被指派爲山西黨務指導委員會常務委員。1930年5月,中原大战爆發後,兼任阎锡山陸海空軍总司令行营少將组長,並与李澄之等在北平组织中国国民黨各省、市臨時聯合办事處,創辦《新民日報》。閻、馮反蔣失敗後,随阎至大連。九一八後回太原,组织中国青年救國團,任总團長。1932年6月,任国民政府軍事参議院参議。1936年山西成立自强救国同志會,被指派为自强救国同志会高级幹部委員。1937年7月,免軍事参議院参議職。1938年2月,山西成立民族革命同志會,仍被指派为高级幹部委員,同時任山西省政府委員兼第二戰區长官部民教处处長。1939年春,国民黨山西省黨部在陕西宜川秋林镇恢復,仍任執行委員。1940年任民族革命同志会執行部总書記,第二戰區幹部訓練所主任,文化委員會主任委員。1942年任蒲縣區戰地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。抗日戰争勝利后,代理阎锡山主持山西省政府工作。1947年9月,任山西省政府民政廳廳長。1950年夏,赴北京居住。1955年春,应中共山西省委和省人民委員會邀請,回山西任人民委員會參事室參事,並被選為省政協第一届委員,後連任第二、三届委員,第四、五届常務委員。1955年参加民革,任民革山西省委員會常務委員,1958年任副主任委員,后被選为民革中央团結委員。1984年12月10日病逝。終年80歲。著有《唯中史观研究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