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李仲華 |
释义 | 李仲華1904——遼寧台安人,1904年 (清光緒三十年) 生。幼年受私塾教育,後考入遼寧省立第四中學,畢業後考入山東齊魯大學,畢業後赴遼寧任省立第一師範及師範專科學校英文教員。九一八事變後離校入關,在北平與梅公任等創設私立知行中學。抗日戰争爆發,任中國國民黨東北黨務辦事處執行委員,潛返東北匿居哈爾濱指導敵後工作。1941年赴重慶,任國防最高委員會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專門委員。1945年抗戰勝利後,改派爲國民黨遼寧省黨部委員兼書記長,代行主任委員職務。1946年選爲遼寧省副議長、議長、1947年選爲行憲國民大會代表。1948年11月離瀋陽去臺灣。1949年應閻錫山聘赴重慶,任行政院總體戰執行委員,未幾,又由重慶去臺灣,在臺中市私立中國醫藥學院、臺北市私立銘傳女子商業專科學校任教。續任“國民大會”代表。著有《英文法釋例》、《社會學綱要》(與人合編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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