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 |
朱家驊1893——1963字騮先, 一字湘 , 浙江吴興(今湖州) 人,1893年 (清光緒十九) 生。6歲入塾。13歲入南潯正蒙學堂。15歲入南潯公學。1908年秋,考入上海同濟德文醫學校。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,在上海參加中國敢死團,任駐漢代表。1912年回同濟大學改入工科。畢業後於1914年赴德國留學,入柏林礦科大學。1917年初歸國,入北京大學教授德文。1918年赴瑞士研究地質學。1920年轉入德國柏林大學地質系,1922年獲哲學博士學位。1924年春歸國,任北京大學地質學系教授兼德文系主任。1926年三一八惨案後,被段祺瑞政府通緝,暫避浙江,不久,随戴季陶赴廣東,任石井兵工廠秘書; 同年7月,任國立廣東大學地質系教授兼系主任; 10月任廣東中山大學委員會委員並代理委員長;11月任廣東省政府委員。1927年5月,任浙江省政務委員會委員,農工廳廳長;6月任中山大學副校長,兼政治會議廣州分會委員,中國國民黨廣東省黨部改組委員、指導委員、執行委員,創辦兩廣地質調查所,兼任所長; 7月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;9月任中山大學教務長; 10月任浙江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廳長,國民黨浙江省黨部執行委員。1929年1月,任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委員,3月當選國民黨第三届中央執行委員,中央政治會議委員。1930年9月,返粤任廣州中山大學副校長、校長; 12月任國立中央大學校長。1931年4月,兼任中英庚款董事會董事長; 9月任全国經濟委員會秘書長; 12月任國民黨第四届中央執行委員,同月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。1932年10月,任交通部部長。1935年11月,任國民黨第五届中央執行委員; 12月改任中央政治委員會代秘書長。1936年春,應中央研究院院長蔡元培之聘,兼任研究院總幹事; 12月調任浙江省政府委員,省政府主席兼民政廳廳長。1937年5月,派特種考試浙江省會計人員臨時考試典試委員長;11月派暫兼浙江省政府建設廳廳長,同月免浙江省政府本兼各職。1938年3月,任軍事委員會參事室主任; 4月改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,兼國民黨黨務委員會主任委員,又兼中央調查統計局局長; 7月任三民主義青年團幹事會常務幹事,旋兼代中央團部書記長。1939年12月,調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部長。1940年4月,連任管理中英庚款董事會董事長; 9月派代理國立中央研究院院長。1941年1月,派爲1940年度高等考試初試典試委員長; 9月任中山大學校長;11月派爲1940年度高等考試復試典試委員長; 12月免國立中山大學校長職,任國立中央大學校長,考試院副院長。1942年4月,派爲同年第一次普通考試典試委員長; 4月派爲同年第一次高等考試初試典試委員長。1943年9月,任國民政府委員。1944年3月,任中央銀行理事會理事; 8月派爲同年第二次高等考試初試典試委員長;11月任教育部部長。1945年5月,任國民黨第六届中央執行委員; 9月派爲參加聯合國教育文化會議首席代表。1946年6月,派兼最高經濟委員會委員; 10月派出席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會議第一届大會代表團團長; 同月任行政院綏靖區政務委員會委員。1947年4月,兼任國防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,並免教育部部長職。1948年5月至12月,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教育部部長。1949年6月,在廣州任行政院副院長,未幾,去臺灣,任“總統府”資政。1963年1月3日病逝。終年70歲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