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剃发令 |
释义 | 剃发令剃发令,是清人进北京以后,多次颁发给汉人的命令。顺治元年(1644),多尔衮谕故明内外官民:“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,衣冠悉遵本朝制度。”同年六月十五日,多尔衮又谕故明官员军民:“谕到即剃发”。由于人民的抵制、反抗,多尔衮于六月二十八日又谕兵部:“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,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,今闻甚拂民愿……自兹以后,天下臣民照旧束发,悉从其便。”这是清初人民反抗剃发所取得的胜利。当时的燕京文学李𥟂曾对朝鲜国玉李倧谈到剃发一事:“入关之初,严禁杀掠,故中原人士无不悦服。及有剃头之举,民皆愤怒,或见我人泣而言曰:‘我以何罪独为此剃头乎?’如此等事,虽似决断,非收拾人心之道也。”(《明清史料》甲编)顺治二年(1645)六月,多铎下南京,南明文武官员朝贺,总宪李乔带头剃发易服,多铎骂之。六月十九日,多铎于各城门帖告示:“剃头一事,本国相沿成俗。今大兵所到,剃武不剃文,剃兵不剃民,尔等毋得不遵法度,自行剃之。前有无耻官员,先剃求见,本国已经唾骂,特示。”但由于江南平定,多尔衮派侍卫尼雅达、费扬古嘉奖多铎的同时,即下令江南各处文武军民,尽皆剃发,“倘有不从,以军法从事。”七月八日清廷正式颁布剃发令,由礼部传谕京城内外及全国各地,一应军民人等,“自今日布告之后,京城内外限旬日,直隶各省地方,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月,尽令剃发。遵依者,为我国之民;迟疑者,同逆命之寇,必置重罪。若规避惜发,巧词争辩,决不轻贷。”剃发令一下,百姓骇愕,江南各地起兵抗清,吴县生员陆世钥起兵太湖,明职方主事吴易,举人孙兆奎等起兵吴江,在长白荡遭清军袭击。全军覆没。在江阴,剃发令下,江阴诸生倡言:“头可断,发不可剃,组织数万人,推原典史阎应元及新任典史陈明遇为主,起兵反清。清兵十万围城不能克。十月博洛攻陷江阴。“四乡居民不约而至者数十万”白天进城攻打清军,自带乾粮,弃农不顾,虽死无悔。江阴百姓与二十四万清兵奋战八十一日,杀敌七万五千余人。百姓战死六万七千余人。阎应元、陈明遇巷战而死,无一人投降。清军愤极,屠城三日,殉难者数十万人。”这就是剃发令执行过程中民族压迫与民族反抗的一场壮烈的战争。直到辛亥革命仍然从“割猪尾巴”(剪辫子)开始。可见剃发与反剃发之争,一直贯穿清朝始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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