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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识 朱勔
释义

朱勔1075—1126

北宋末“六贼”之一。苏州(今属江苏)人。其父朱冲经商致富,因捐资修建寺庙得蔡京赏识,父子假冒军功俱得官。又以江浙珍奇之物进献朝廷,得徽宗信用。勔主持苏州“应奉局”,专事搜罗奇花异石,运去东京(今河南开封) ,每十船组成一纲,称为“花石纲”。所贡之物,皆巧取豪夺于民,凡官吏居民有旧怨者,无不借故生事陷害,前后十余年,给江南人民造成极大灾害。宣和二年(1120年)方腊起义以“诛朱勔”为名,徽宗为麻痹人民,曾宣布撤消“应奉局”,停运花石纲,罢免朱勔父子官职。方腊起义被镇压以后,徽宗立即恢复“应奉局”,勔先后任随州观察使、庆远军承宣使等要职。靖康元年(1126年)金兵南下时,勔拥徽宗南逃,旋被钦宗免官归里,并遣使杀之。

朱勔(1075—1126)

宋苏州(今属江苏)人。朱冲子。善堆山造园,号称花园子。建中靖国元年(1101 年)因谄事蔡京、童贯,冒窜军籍得官。崇宁四年(1105 年)主持苏杭应奉局、造作局于苏州,经办花石纲二十年,甲地名园半吴郡。历官随州观察使、庆远军承宣使。宣和五年(1123 年)进拜宁远军节度使、醴泉观使。一门尽宦,时称东南小朝廷,为六贼之一。靖康元年(1126 年)削官籍没其家。历徙循州被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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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/12/22 14:11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