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曾朴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释义 | 曾朴1872—1935江苏常熟人 曾朴1872—1935近代小说家。初字太朴,后改字孟朴,又字小木、籀斋,笔名东亚病夫,江苏常熟人。光绪举人,捐官为内阁中书。光绪二十一年(1895年)入北京同文馆学法文,览读法国文学、哲学著作。并在上海参加过康有为、谭嗣同等人的“新政”活动。又曾参加以张謇为首的预备立宪公会,积极鼓吹改良主义。后为两江总督端方幕僚,以候补知府分发浙江。辛亥革命后参加共和党,任江苏省议员、官产处长、财政厅长、政务厅长等职。好文学,1904年在上海创办小说林书店,出版创作和翻译小说。同年夏秋间,从友人金天翮处接过未完成的小说《孽海花》六回,加以点窜修改,续作成二十四回,于次年分一、二集出版。1907年出版《小说林月刊》,还将《孽海花》续作至二十五回。1927年在上海开设“真善美书店”,创办《真善美》杂志。1931年由该店出版了《孽海花》三十回本,小说《孽海花》以洪钧及其事迹为原型,铺衍而成广泛暴露清末三十年中封建统治集团和上层文人的专横、腐朽、庸俗、自私和祸国殃民的罪恶行径。并对光绪帝和资产阶级改良派深表同情,对列强表示不满。此外,还有自传体小说《鲁男子》第一部——“恋”,又翻译雨果、左拉、莫里哀的作品多种,如雨果的《九三年》、《钟楼怪人》(即《巴黎圣母院》)等。通诗文、历史,著有《补后汉书艺文志》等。 曾朴
曾朴
曾朴(1872—1935)晚清民国常熟人。谱名朴华,改名朴,初字太仆,改字孟朴,又字小木、籀斋,号铭珊,笔名东亚病夫、病夫国之病夫等。曾之撰子,汪鸣銮三女婿,潘欲仁弟子。清光绪十七年(1891 年)举人。上海求志书院课案,掌故、舆地超等。捐中书舍人,入北京同文馆特班学法文,以所作《补后汉书艺文志》及考证得翁同龢赏识。二十三年曾师从张德彝学英、法文,从陈季同研讨法国文学,后又从日本教授金井秋萍学日语。二十五年与张鸿、丁祖荫、徐念慈等创办中西学社,开邑中新学之先声。二十九年合伙经营丝业出口破产,次年与丁祖荫、徐念慈等创办小说林社,后创办《小说林》月刊,著译极多。三十二年主持设立常昭两县教育会,当选苏府同乡会会董,为苏路股东。三十四年参与发起江苏铁路协会,任总干事,加入预备立宪公会,参加召开国会请愿运动,捐纳浙江候补知府。宣统元年(1909 年)任两江总督端方财政文案,筹建南洋印刷厂苏州分厂,当选江苏教育总会干事。次年出任浙江发审委员、清理绿营营产局会办。1912 年加入共和党,次年当选江苏省议员。1914 年被财政厅派为江苏清理沙田局会办,次年改任江苏官产处处长,当选江苏国民代表,反对袁世凯称帝。后兼任苏学会主任干事、省督军署咨议。1920 年任全国烟酒事务署江苏事务局会办、总务科科长,兼任烟酒税二区分局局长,接任江苏禁米查验处主任。1922 年再任江苏官产处处长,1925 年兼署省财政厅厅长,代理省署事务,兼任苏州湖田局总办,改任政务厅厅长。次年曾代理省长。1927 年初辞职,与子虚白在上海开办真美善书店,创办《真美善》杂志。次年曾任江苏禁烟总局局长,后专心著译。所著《孽海花》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之一。译有雨果《九三年》《吕克兰斯鲍夏》《笑面人》,左拉《南丹及奈侬夫人》、莫里哀《夫人学堂》等。有《曾朴全集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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