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昭瓊1912——湖南臨武人,1912年生。幼年在原籍讀私塾和小學。1924年後,肄業於湘潭益智中學、長沙雅禮中學、青年中學。1929年入武漢大學預科,後升入法律系。1935年畢業,獲法學士學位。繼赴日本留學,入東京帝國大學習刑法學。抗日戰争爆發後回國。1940年冬至1949年,在廣州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律系任刑法學、刑事訴訟法學教授、法律系主任、代理法學院長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,繼續在中山大學法律系任教授,兼校務委員、法學院副院長、系主任。1952年院系調整後,在武漢大學、湖北大學法律系任教。後調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任教授。著有《人格本位的刑罰觀》、《論刑法上的個人保障和社會防衛思想》、《進化的犯罪與退化的犯罪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