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刘震宇《治平新策》案 |
释义 | 刘震宇《治平新策》案清乾隆朝文字狱。刘震宇,江西金溪县生员,乾隆十八年(1753)十月,向湖南布政使周人骥呈送所著《佐理万世治平新策》一书,恳请代呈。湖南巡抚范时绶认为“尚无悖逆诽谤之语”,拟将刘震宇革去生员,杖一百。奏上,高宗以其书中有更易衣服制度之语为“妄訾国家定制,居心实为悖逆”,下令将刘震宇斩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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