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瑞麟1881——1949
字少麟,廣東普寧人,1881年(清光緒七年) 生。1903年赴日本留學,入東京小石川區高等師範學校。1905年8月,加入中國同盟會; 同年高師畢業,與廖仲愷等人回國,從事革命活動,參與在汕頭謀炸李準。後避清廷逮捕,舉家遷居香港,旋奉孫中山命,至南洋向僑胞宣傳革命,並於泰國創設新民學校。民國成立後,被任命爲南洋群島宣慰大使。1925年赴廣州,歷任中國國民黨廣東省黨部各届監察委員。其間,曾任潮安、連平、潮陽、惠來等縣縣長,廣東治河委員會潮梅分會主任,潮汕煤田特税局局長,廣東產物管理處潮梅分處處長。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後,舉家回普寧蟄居。1949年冬病逝。終年68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