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新格拉纳达总督辖区 |
释义 | 新格拉纳达总督辖区New Granada,Viceroyaltyof地区名。指西班牙在美洲殖民地设立的行政区。建于公元1717年(1719年正式独立于秘鲁总督辖区)。管辖新格拉纳达(今哥伦比亚)、基多(今厄瓦多尔、委内瑞拉和巴拿马)。1723年被废。1739年重设(基多划归秘鲁总督辖区)。1777年另立委内瑞拉将军辖区。总督驻波哥大。1819年法律上正式取消。直到1823年该地区才完全解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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