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戴季陶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释义 | 戴季陶1891—1949原籍浙江吴兴人,生于四川广汉。 戴季陶1890—1949国民党元老。名传贤,号天仇,原籍浙江吴兴,生于四川广汉。早年留学日本,进早稻田大学,加入同盟会。曾任《民权报》和《民立报》主笔。辛亥革命后,在上海做过投机买卖,后投奔孙中山,任广东大元帅府秘书长。1924年在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,选为中央执行委员。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,反对孙中山联俄、联共、扶助农工三大政策,积极参加“西山会议派”的反革命活动,发表《国民革命与中国国民党》、《孙文主义之哲学的基础》等文,散布反对共产党、反对工农运动的谬论,为蒋介石背叛革命进行思想上的准备。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后,长期充当蒋介石的谋士。北伐时,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训练部主任。以后,历任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部部长、训练部部长,中山大学校长、国民政府考选委员会委员长、考试院院长。1949年2月在广州自杀身死。 戴季陶
戴季陶
戴季陶1891——1949名良弼,字選堂,又名傳賢,字季陶,號天仇,原籍浙江吴興 (今湖州) 1891年 (清光緒十七年) 生於四川廣漢。6歲入私塾。1902年入成都留日預備學校。1905年秋赴日本,入師範學校。1907年秋,升入東京日本大學法科,任該校中國留日學生同學會會長。1909年夏畢業回国,任江蘇地方自治研究所教習。翌年春赴上海,初入《中外日報》,後入《天鐸報》任主编。因抨擊清廷腐敗,1911年春被官府通缉,逃亡日本。後轉赴南洋檳榔嶼,任《光華報》编輯,並加入中國同盟會。武昌起義後,回上海參與創辦《民權報》。1912年9月,孫中山受任督辦全国鐵路,任孫中山秘書。1913年2月,隨孫中山訪問日本。宋教仁被刺案發生後,受命在上海,南京進行反袁軍事聯络活動。二次革命失敗,流亡日本,參加《民国雜誌》编輯工作,並加入中華革命黨。1916年4月,隨孫中山返上海。1917年9月,任廣州法制委員會委員長。1918年2月,兼任大元帥府秘書長。後軍政府改组,隨孫中山回上海。1920年與張静江、蔣介石等合股設立恒泰號,爲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經纪人。1921年退出交易所。1922年10月,受命入四川,任聯絡川軍工作。1923年12月回上海。1924年1月,當選爲中國國民黨第一届中央執行委員、常務委員和宣傳部部長; 4月任大本营參議;5月兼任黄埔軍校政治部主任; 7月任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; 後任大本营法制委員會委員長。1925年7月,任廣州国民政府委員;11月出席西山會議,並任宣傳部長。1926年1月,當選爲國民黨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; 6月任中山大學校長; 10月任中山大學委員會主任。1927年5月,任中央黨務學校教務主任; 6月復任中山大學校長; 9月任中央特别委員會委員,國民政府委員。1928年2月,當選爲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兼宣傳部部長,民衆訓練委員會委員; 3月任軍事委員會政治訓練部主任; 7月任国民政府建設委員會委員; 9月任中山大學法學院負責人; 10月任命爲國民政府委員和考試院院長; 同月任國立北平故宫博物院理事、國民政府外交委員會委員;11月派爲豫陝甘賑災委員會委員; 12月派爲兩粤賑災委員會委員。1929年1月,派爲首都建設委員會委員,財政委員會委員; 3月派爲賑災委員會委員,同月當選爲國民黨第三届中央執行委員、常務委員,並被推爲訓練部部長; 6月派爲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委員; 12月任考試院考選委員會委員長。1931年5月,出席國民會議; 同年九一八事變後,任國民政府特種外交委員會委員長; 11月發起修建仁王護國法會,誦經護國; 12月當選爲國民黨第四届中央執行委員。1935年11月,當選爲國民黨第五届中央執行委員。1941年7月,任國民政府稽勳委員會委員;11月聘爲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團部指導員。1943年5月,任三民主義青年團第一届中央團部指導員。1945年5月,當選爲國民黨第六届中央執行委員。1946年9月,任高等考試及格人員縣長挑選委員會委員長; 11月當選爲制憲國民大會代表。1947年6月,國民政府改組,仍任考試院院長。1948年3月,出席行憲國民大會; 6月任國史館館長。1948年底,携眷去廣州。1949年2月11日,在廣州服藥自殺。年58歲。著有《學禮録》、《日本論》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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