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三传科 |
释义 | 三传科科举考试科目之一。简称三传。唐长庆二年(822)始设。所试内容为:《左传》问大义五十条,《公羊传》、《谷梁传》各问大义三十条,每传各试策三道。义通七以上,策通二以上,予及第。白身应试者,同五经例处分。先有出身及前资官应试者,准学究一经例处分。五代沿置。北宋亦置,为诸科之一。考试答义一百十条。景德二年(1005),规定在每十条答义中,问经注六条、疏义四条,以通六者为合格。大中祥符四年(1011),改以通五者为合格,熙宁间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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