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刘大绅 |
释义 | 刘大绅(1747—1828)清诗文家。字寄庵,号潭西。云南晋宁人。乾隆三十七年(1772)进士。官新城、曹县知县。引疾归。病愈,补文登知县,未赴,奉命督修新城城墙,次年竣工。寻以旧案被议革职,发往军台效力,以民捐金赎之得免。复以荐补朝城知县,署武定府同知。居官多惠政。好讲学能文章,公余之暇,辄诣书院课士。以母老归后,教授诗文于乡里。《晚晴簃诗汇》云:“寄庵自言于诗博好唐宋大家,嗣从王、李格调之说,后则奉新城神韵为圭臬,而兼用近人之所谓性灵者。”著有《寄庵诗文钞》。生平事迹见《清史稿》卷四七七、《清史列传》卷七五、刘鸿翱《刘青天大绅传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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