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《元史纪事本末》 |
释义 | 《元史纪事本末》书名。明陈邦瞻(?—1623)撰。原本六卷,改刊为四卷,二十七卷。书成于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(1606)。记事始于元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,止于顺帝至正二十七年(1367)。内容叙事与《宋史纪事本末》接相衔。计有二十七目,约十万字。主要取材于明修《元史》和薛应旂《宋元通鉴》,侧重记述元朝政治、军事等事件和典章制度,尤详于科举学校、官制律令、海运、河渠、营田治河、天文历法等方面,对与明代有关的问题亦作简明介绍。其中有关世祖忽必烈朝记事有十六目之多,载之尤详;全文收录了欧阳玄《至正河防记》,是水利史上重要的文献。全书取材精炼,叙事简明,轮廓清晰,条理分明,可作为学习元史的入门之书。但因至正十六年宋亡以前之事列入宋编,朱元璋起兵之后史事列于明史,故较为简略;加之使用的不是第一手材料,史料价值不高;而且在史实考证和叙述方面也有不当之处。本书初刻于万历三十四年(1606),翌年黄吉士改刊为四卷本。明末张溥于书中加列事纲、史论及圈点、断句,改为事各一卷。以后诸本皆依此例。有江西书局本、广雅书局本、《国学基本丛书》本。1979年中华书局出版王树民点校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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