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学谟(1522—1594)明昆山练祁里人,割隶嘉定(今属上海)籍。字叔明,号太室山人。申用嘉岳父。嘉靖二十九年(1550 年)进士。历兵部职方司、吏部稽勋司主事,入内改礼部祠祭司,迁员外郎、郎中。出知湖广荆州知府,以拒景王夺沙市地被罢,荆州人因称沙市为徐市。隆庆元年(1567 年)起为河南南阳知府,二年擢湖广副使,分察襄阳,调江西副使、南赣道,被劾归。万历元年(1573年)起湖广副使,升江西参政、湖广按察使,三年升右、左布政使,四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督抚郧阳。八年召为刑部右侍郎,晋左侍郎,擢礼部尚书,加太子少保。返乡居归有园,卒葬苏州弹山。通经术,擅诗文词,被誉为制作巨手。著有《春秋亿》《老子解》《春明稿》《海隅集》《归有园稿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