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徐傅霖 | ||||||||||||
释义 | 徐傅霖1879—1958广东和平人 徐傅霖
徐傅霖
徐傅霖1879——1958字夢巖, 筆名半梅、 卓呆、 赫馬、莊周、夢蝶、徐築 ,廣東和平人,1879年 (清光緒五年) 年。6歲入私塾。1896年中秀才,旋又補廪生、拔貢; 初隨兄入循州豐湖書院,嗣入京師法政專門學堂,畢業後,入日本早稻田大學。1905年在東京加入中國同盟會。其後獲法學士學位。光緒末年,辦理浙、粤、晉等地民刑案件。1909年當選爲廣東諮議局議員。1911年武昌起義後,於12月被選爲廣東省代表,赴南京參加各省代表會議。1912年4月,任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。1913年1月,任第一届國會眾議院議員。1914年1月,國會解散後,赴上海,集資創辦《中華新報》,反對帝制。1914年加入中華革命黨。旋因改五色國旗爲青天白日满地紅國旗,意見不合,宣布退盟; 秋,加入歐事研究會,爲會員。1915年4月返滬,任《正誼》 雜、《新中華》雜誌編輯; 8月籌安會成立後,與谷鍾秀發起共和維持會,發表《維持共和國體宣言》反對帝制,復倡辦《中華新報》,任主筆; 12月雲南宣布獨立,任雲南都督府顧問。1916年4月,奉委爲浙江都督府顧問,又充美洲籌餉代表;6月國會恢復,復任眾議院議員,與國民黨籍議員張繼、林森、王正廷、褚輔成等組益友社,設事務所於北京,任文牘處主任;11月與李根源等在北京成立政學會。1917年8月,任廣州護法國會眾議院議員。1918年8月,任廣東省高等審判廳廳長。1919年6月,任廣東軍政府司法部部長兼代大理院長。1920年10月,去職後仍居廣州,一度被誣陷,縲絏數月。 1921年冬, 赴北京。1922年10月,舊國會第三届會議在北京開幕,任眾議員。1927年夏,赴廣東,議修縣志,編訂族譜,籌資興學。 1929年與張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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