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刘光第 |
释义 | 刘光第(1859—1898)清四川富顺人,字裴村。光绪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与杨锐独善,通《周官》、《礼》等。光绪二十年(1894)中日甲午战争中上疏请光绪帝乾纲独断、下罪己诏、严明赏罚、隆重武备。旋以亲丧返里,提倡实学。二十四年到北京入保国会。后以陈宝箴推荐,为光绪帝召见。赏四品卿衔军机章京,与杨锐、谭嗣同、林旭参预新政。居官清廉,不畏权贵。曾与谭嗣同逐条驳湖南守旧士人曾廉请杀康、梁折。戊戌政变时被捕,不屈被戮。为“戊戌六君子”之一。著有《介白堂诗文集》、《衷圣斋文集》。 刘光第(1859—1898)近代文学家。字裴村。四川富顺人。光绪八年(1882)举人,九年成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二十年,因忤长官去职。二十四年戊戌春,入保国会。七月,由湖南巡抚陈宝箴荐,得引见,加四品卿衔,充军机章京,参与新政,与杨锐、谭嗣同、林旭时称“军机四章京”。八月,政变作,与谭嗣同等共六人被害,时称“戊戌六君子”。通经学,好治《周礼》及《礼记》。文诗俱胜。高楷称其“工为古文,雄厚肖昌黎”。诗于阮籍、李白、杜甫等俱所取法,感慨时政及游览峨眉等山水诗为最工。胡先骕称为“不独为六君子之冠,近世亦鲜有能过之者”(《评刘光第介白堂诗》)。著有《衷圣斋文集》、《介白堂诗集》。今人辑有《刘光第集》,增收未刊稿逾其半。生平事迹见《清史稿》卷四六四、《戊戌变法人物传稿》、高楷《刘杨合传》、梁启超《刘光第传》、胡思敬《刘光第传》。 刘光第 1859 — 1898清末维新派,“戊戍六君子”之一。字斐村,四川富顺人。光绪九年(1883)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提倡实学,反对“浮名虚誉”,主张“摩厉品行”,学以致用。又喜言新法,赞扬张之洞:举维新之政,所至必兴学,用多通才,是延圣清之命的划策之臣(参见刘光第:《湖广总督张公六十寿序》、《哀圣斋文集》)。中日甲午战起,刘光第上条陈痛数中国抱残守缺墨守陈规之积弊,并以沙俄及日本由弱转盛之图新路径为例,建议“皇上勃然奋发”,“酌中外之利害”,开创维新事业,如此则“彼外洋诸大国,犹当心折气沮,况且胜倭,必如操券”(刘光第:《甲午条陈》,见《四川文史资料选辑》第二十集)。百日维新时期,经湖南巡抚陈宝箴之疏荐,蒙光绪帝召见询问,力陈时政,蹈常习故已久,因循陋习为常,建议光绪帝雷厉风行,“大赏大罚”“以励人心”,以“去壅蔽”(参见汪民持“《戊戍政变中之刘斐村》)。次日,赏四品卿衔,与谭嗣同等出任军机处章京,参与各项新政,颇得光绪帝信任。湖南守旧党曾廉上疏请杀唐梁,罗织罪状,谓为叛逆。他和谭嗣同代拟圣旨详加驳斥。戊戍变法时被捕,与谭嗣同等同时就义。著有《介白堂诗集》、《衷圣斋文集》。 |
随便看 |
|
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,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