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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识 刘休若
释义 刘休若(448—471)南朝宋文帝第十九子。封巴陵王。大明四年(460)为徐州刺史。明帝泰始二年(466)为雍州刺史。以滥杀典签夏宝期降职号,六年复为荆州刺史,加散骑常侍。七年,明帝杀晋平王刘休祐,建安王休仁见疑,又被建康民间讹言有至贵相。时被征代休祐为南徐州刺史,中兵参军王敬先劝其割据荆楚以拒朝廷,他即驰使告明帝,并杀敬先。及明帝诛休仁,恐幼主将来不能自立,乃改授江州刺史,召至建康,赐死于第。

刘休若  448—471

南朝宋宗室王。宋文帝刘义隆第十九子。孝建三年(456),年仅九岁,封巴陵王。后历任南琅邪、临淮二郡太守,南彭城下邳二郡太守,徐州刺史,吴兴太守等职。前废帝时,因年少,未尝受害,迁左卫将军。宋明帝泰始元年(465),被授以会稽太守,率军东讨。次年,任雍州刺史。在镇不守法度,被责并降号。后又升任湘州刺史、荆州剌史。泰始七年(471),明帝以太子幼弱,深忌诸弟,杀晋平王刘休祐。既而建康民间有流言,说荆州刺史巴陵王刘休若有至贵之相,宋明帝以此事告之,他更加忧惧。不久,被征为南徐州刺史,令东下。腹心将佐,皆认为此次回朝,必不免祸,中兵参军王敬先劝他起兵造反。他一向胆小怕事,不但不听,还捕杀王敬先,并告诉了明帝。至京口(今江苏镇江),得知建安王刘休仁又被杀,更加恐惧。明帝以其待人宽厚,深得人心,惟恐自己死后太子难以驾驭,想派人至京口杀之,怕他不奉诏;欲征其回京,又怕他猜疑,致生变故;遂以招集宴会为名,令其回京。七月,他奉诏至建康,随即被杀。至此,明帝诸弟俱尽,惟桂阳王刘休范人才凡劣,不受疑忌,幸得保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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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/2/10 22:29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