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張钫 |
释义 | 張钫1886——1966字伯英,河南新安人,1886年(清光绪十二年) 生。17歲入陕西陸軍小學,旋保送保定陸軍速成學堂炮兵科。在校期间,曾與錢鼎、吕公望等籌组軍學會。加入中国同盟會。1911年武昌起義,任陕西新軍混成協炮隊排長,與張鳳翔、黨仲昭等在西安起義。陕西光復後,任東路征討軍大都督。1912年11月,授陸軍中將,所部编為陕西陸軍第二師,任師長。1914年6月,任陕南镇守使。1915年5月,调任北京政府將軍府参軍。 1917年夏, 張勳復辟, 任陝西討逆軍第一支隊司令。1918年1月,任陝西靖国軍副總司令。1922年春返豫,創辦陕縣觀音堂民生煤礦公司。1924年2月,北京政府授為略威將軍。1927年1月,任国民聯軍駐洛陽副總司令。1928年10月,任河南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,並兼河南賑務委員會主席。1930年代理河南省政府主席,其後又兼任討逆軍第二十路總指揮及第七十六師師長; 同年10月,任河南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廳長。1932年6月,改兼河南全省清鄉督辦,旋兼任豫鄂皖三省“剿匪”軍中路軍第一縱隊指揮官,又兼任豫南特區撫綏委員會委員長。1934年4月,任贛粤閩湘鄂“剿匪”軍預備軍副司令。1935年11月,當選為中國國民黨第五届候補中央執行委員。1936年1月,授陸軍少將。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; 8月任第十二軍團軍團長,後任第十九集團軍總司令; 10月任第一戰區預備軍總司令。1938年2月,授陸軍中將,任軍事參議院副院長。1945年5月,當選為國民黨第六届中央執行委員;9月授陸軍上將,並退為備役。1947年4月,聘為國民政府顧問; 11月當選為行憲國民大會代表。1948年10月,兼任徐州“剿匪”總司令部政務委員會委員,並指定為常務委員;11月免職。1949年夏去臺灣; 8月底,經廣州、重慶到成都;9月奉派豫陝鄂邊區綏靖主任;12月在川北起義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,曾任全國政協委員,河南省政協委員等職。1966年5月25日在北京病逝。終年80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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