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耀曾1884——1938字鎔西,雲南大理人,1884年(清光緒十年) 生。畢業於京師大學堂,後赴日本留學,入第一高等學校及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,加入中國同盟會,辛亥革命時輟學歸國。1912年加入中國國民黨。1913年任國會眾議院議員。二次革命後逃亡日本,又入東京帝國大學,1914年畢業。回國任北大法科教授。1916年反袁稱帝時,任廣東軍務院岑春煊之秘書及雲南都督府參議; 同年6月至8月,任北京政府段祺瑞内閣司法總長,為政學會首領之一。1917年5月,被任為李經羲内閣司法總長,未就; 同年10月,復任北大法科教授。1922年8月至9月,被任為唐紹儀内閣司法總長,未就。1923年赴西歐考察司法制度,返國後任法律討論會會長,上海中國公學社會科學院法律系主任兼教授。1924年10月,任黄郛内閣司法總長,僅月餘而退。後在上海任律師及上海法學院法律系主任,及“新中國建設學會”常務理事等職。1938年6月,任第一届國民參政會參政員; 同年逝世。年54歲。著有《考察司法記》、《列國在華領事裁判權法要》、《大理張氏詩文存遺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