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張學良 |
释义 | 張學良1901——字漢卿,遼寧海城人,1901年(清光緒二十七年) 生。張作霖之長子。1919年3月,入東三省陸軍講武堂; 同年7月畢業。曾任奉天督署衛隊營營長,衛隊旅第二團團長。1920年6月,任第三混成旅旅長; 7月參加直皖戰争;11月升陸軍少將。1922年第一次直奉戰争時任奉軍第二梯隊司令。1923年任東北陸軍整理處第二旅旅長,兼整理處參謀長,東北航空處總辦。1924年5月,任第二十七師師長,兼東三省陸軍訓練副監; 同年9月,第二次直奉戰争時任奉軍第三軍軍長,兼第四師師長。1925年任奉軍駐京榆軍司令; 同年2月,任善後會議會員; 4月晉陸軍中將; 10月任第三軍團長。1926年6月,授將軍府良威將軍; 12月任安國軍第三軍團長。1927年7月,任陸軍大學監督。1928年初,任第三方面軍團總司令; 6月張作霖死後,任奉天代理督辦; 7月任東三省保安總司令,兼奉天保安司令; 8月推選為東北大學校長; 10月任國民政府委員; 12月宣布東北“易幟”,任東北邊防司令長官公署司令長官。1929年1月,任東北政務委員會主席; 同月派為首都建設委員會委員; 7月任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校委員會委員。1930年6月,任國民政府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副總司令; 9月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推選為“國民政府” (北平) 委員; 同月率部入北平。1931年4月,在北平成立副司令行營,仍兼東北邊防司令長官; 5月出席國民會議; 12月任北平綏靖主任公署主任。1932年1月,北平成立政務委員會,兼任常務委員; 8月改設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,被委為代理北平軍委分會委員長。1933年3月去職; 4月出國游歷。1934年1月回上海; 2月任鄂豫皖三省“剿匪”總司令部副總司令。1935年1月,改任武昌行營主任; 4月授陸軍上將; 10月任西北“剿匪”總司令。1936年7月,任國防會議會員; 12月與楊虎誠發動西安事變,扣押蔣介石,提出八項抗日救國主張,並撤銷西北“剿匪”總司令部,组成抗日聯軍西北臨時軍事委員會,任主任委員; 西安事變和平解决後,於12月25日,陪送蔣介石回南京時,即被軟禁; 31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组織軍事法庭會審,被判徒刑十年。1937年1月,國民政府特赦,但仍交軍事委員會“嚴加監管”,1946年春被秘密押送臺灣新竹繼續監禁。在監禁中研究明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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