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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识 冯惟敏
释义 冯惟敏(1511—1590)明山东临朐人,字汝行,号海浮,别号海浮山人。嘉靖举人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2)授涞水知县。历官镇江教授、保定府通判等。隆庆六年(1572)致仕。诗文雅丽,尤善乐府。居临朐南海浮山,卒于家。著有《海浮山堂词稿》、杂剧《梁状元不服老》、传奇《僧尼共犯》等。
冯惟敏(1511—约1580)明散曲家。字汝行,号海浮山人。临朐(今属山东)人。与兄惟健、弟惟讷皆以诗文闻名齐鲁。嘉靖十六年(1537)举人。嘉靖四十一年,任涞水知县。县多中贵兼并民田,敏绳之以法,为豪右所不容。嘉靖四十四年,改任镇江儒学教授。隆庆元年(1567),聘为云南学政幕僚。隆庆三年,任保定通判。隆庆六年,辞官归田。在临朐县南海浮山修高楼三间,额名“凭襟”,优游林泉,放浪诗酒以终。以散曲著名。明王世贞《艺苑卮言》谓:“北调,近时冯通判惟敏,独为杰出。”《康熙益都县志》称其承元代前期曲作家的优良传统,充分发挥了北曲豪爽奔放的特色。语言通俗,气韵生动,向有“曲中辛弃疾”之称。著有《海浮山堂辑稿》、《海浮山堂词稿》、《云庄乐府》、《石门集》、《击筑余音》及杂剧《梁状元不服老》、《僧尼共犯》。生平事迹见明李维桢《大泌山房集》卷六五《冯氏家传》、《明诗纪事》戊签卷八、《列朝诗集小传》丁集。

冯惟敏  1511—约1580

明散曲家。字汝行,号海浮,临朐(今属山东)人。嘉靖中举人,官至保定府通判。父裕,兄惟健,弟惟讷并有文名。惟敏能诗,尤工散曲。风格爽朗,委曲周致,题材亦较广泛。部分作品反映了当时民生疾苦,对封建官僚的贪婪横暴有所讽刺。所作《梁状元不伏老》等杂剧,盛传于山东一带,极为王世贞、钱谦益等推崇。著有散曲集《海浮山堂词稿》、《山堂辑稿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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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/12/22 2:59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