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奚樹基 |
释义 | 奚樹基1909——江蘇宜興人,1909年 (清宣統元年) 生。先後畢業於中山大學、東吴大學,獲法學士學位。後赴法國留學,先後獲巴黎大學、魯汶大學外交碩士、政治學博士、法學博士學位。1929年任中國國民黨歐洲黨務特派員,國民黨法國、比利時黨部委員。回國後,於1933年任外交部編譯員,兼上海大同大學、東亞同文書院大學部等校教授,《早報》常務董事兼總主筆。1935年兼在京滬區執業律師,並任南京及首都律師公會常務理事。1937年兼任蘇北民運督導委員,南京區調查組組長。1938年任國民政府教育部訓育委員。1949年兼“國防部青年救國團江南義勇總隊”編練特派員,未幾去臺灣; 同年10月,任臺灣省立地方行政,專科學校教授。1950年8月,兼任臺灣省新聞處主任秘書,先後兼任臺新社總編輯、副社長,《自立晚報》董事,國民黨臺北市黨部第一至第四届委員,“中國文化學會”副秘書長,臺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,“國防部官兵福利社”、“聯勤外事處”、“中國銀行”法律顧問。先後結業於”革命實踐研究院”十二期,“戰地政務班”十五期。並先後兼任國民黨臺灣省“黨務訓練班”、“反共義士班”、“救國團女子工作人員訓練班”、“陸海空通訊參謀學校”、省訓團、法官訓練所等教席,行政專修班、實踐家政專科學校、省立海洋學院、“國立”政治大學、中正理工學院、中國文化學院等教授。後任“國立”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教授,兼業律師。著有《行政法》、《親屬法》、《繼承法》、《民事訴訟法概要》、《中國民事訴訟法論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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