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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识 兵马司
释义
兵马司官署名。金设于总管府、节镇之地。掌地方军事、维护治安。设都指挥使总管司事,秩正五品。下设副都指挥使、指挥使、军使等官及军典、营典、司吏、译人、公使等吏员。辖有军兵。元设于大都(今北京)、上都(今内蒙古正蓝旗东),掌都城治安,秩正四品。顺帝时,又在大名、东平、济南、徐州、沂州、济宁置兵马司,维持当地治安。明沿置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设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兵马指挥司,简称五城兵马司。设指挥一人,副指挥三人,吏目一人。永乐二年(1404)又置北京兵马指挥司。分区掌管京城内外巡捕治安,街道沟渠疏理及查捕犯人、火禁等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于北京沿置,五城皆置司,每司分为二坊。其设官、职掌与明同。十年,定由五城察院之御史督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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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/3/14 16:54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