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役制度
秦朝实行普遍的兵役制。而且秦的兵役又兼有徭役性质。凡年满十七岁到六十岁的男子都要服兵役:守边一年的称“戍卒”;守京都一年的称“正卒”;到县听差,称为“更卒”。另外,中央还有常备的禁卫军,称作“卫卒”;郡的常备兵称为“材官”。除步兵外,还有水军、骑兵以及经过特种训练的武士。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墓区发现的同真人真马一样大小的兵马俑,为我们展现了秦朝的军队编组、武器配备的生动图景。这些兵马俑约数千件,是一个行伍整齐、组织严密的庞大军阵。有锋、有后、有侧翼,步兵、马车混合编组,相间一字排列,作战时可以根据地形及敌阵情况,或先出战车,或先出步兵,互相配合。军士的武器有远射的武器如弩机和各种长武器,能攻善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