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兵制 |
释义 | 先秦兵制/车战/徒兵/府兵制/募兵制/乡兵/社/北府兵/典签/律令格式/十六卫/折冲府/征人/防人/彍骑/健儿/团结兵/六军/飞骑/神策军/牙军/留后/留守/头下军州/捺钵/猛安谋克/禁兵/厢兵/蕃兵/屯驻大军/三司使/都督军事/制置使/忽里台/怯薛/札鲁忽赤/达鲁花赤/答剌罕/奥鲁/探马赤军/投下/京营/总兵官/八旗制度/汉军八旗/绿营/乡勇/新军/清将军/提督/都统 兵制西夏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。“男子年过十五为成丁,每二丁取“正军”一人,“负担”(随军服杂役)一人,合称“一抄”。最初以四丁为两抄,同住一帐幕,后来改为三丁同住,即二丁合用一负担。凡正军给马、骆各一,称“长生马驼”,如倒毙需赔尝。团练使以上:帐一、弓一、箭五百,马一,橐驼五,旗、鼓、枪、剑、棍、棓(同棒)、粆袋(干粮袋)、披毡、浑脱(水上交通工具)、背索、锹、钁、斤、斧、箭牌、铁爪篱各一;刺史以下:无帐,无旗鼓,人各橐驼一,箭三百,幕梁一。兵三人,同一幕梁。西夏军队除给军官和正军少量装备外,一律自备武器粮饷。
兵制辽代兵制“凡年十五以上,五十以下隶兵籍”(《辽史·兵卫志》)。军队分为正军和家丁。正军是正式作战军队,家丁是随军服杂役的兵丁。正军一名,配备马三匹,打草谷、守营铺家丁各一人。家丁由奴隶和部曲组成,不能充正军。辽代军队的装备由军士自筹,人马都不给粮草。军队粮草通过四出抄掠解决。
兵制隋朝兵制沿用北周的“府兵”制。籍民为兵,择其体魄健壮者,蠲其租绸,令刺史于农忙空隙教练。隋朝分十二府卫,即翊卫,骁骑卫、武卫、屯卫、御卫、候卫,每卫又分左右,以将军分统诸府兵。府中设有郎将、副郎将,坊主和团主。又有骠骑车骑二府,后更骠骑曰鹰扬郎将,车骑曰副郎将,另置折冲果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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