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唐紹儀 |
释义 | 唐紹儀1860——1938字少川,又作紹怡,廣東香山(今中山) 人,1860年 (清咸豐十年) 生。1874年隨第三批幼童赴美國留學,經中學升入哥倫比亞大學文科。1881年被召回國,改派至洋務學堂讀書。1885年在天津税務衙門任職。随後被派往朝鮮辦理税務,爲袁世凱賞識,調任駐扎朝鲜總理交涉通商事宜書記官。1894年7月,袁世凱内調,委其代理駐朝鲜商務專員。1895年隨袁世凱任職於新建陸軍营務處。其後,袁任山東巡撫,又以道員随往山東,辦理外交和商務。1899年至廣東,入李鴻章幕。1901年任天津海關道。1904年以四品京堂候補,奉命爲議約全權大臣,赴印度與英國辦理交涉,直至1906年4月,與英國簽訂《續訂藏印條約》,其間,於1905年2月,任命爲出使英国大臣,未赴任; 9月以病免。1906年任外務部右侍郎兼京漢、滬寧鐵路督辦; 10月爲郵傳部左侍郎,仍兼外務部右侍郎。1907年4月,奉天巡撫職。1909年6月,卸奉天巡撫職,以侍郎候補。1910年8月,任郵傳部尚書。1911年1月,病辭; 10月任袁世凱内閣郵傳部大臣,未到任; 11月南北和議時,袁世凱任命爲北方全權代表。加入中國同盟會。1912年3月,任北京臨時政府内閣總理; 6月因與袁政見不合,辭職。後居上海,任金星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。1916年5月,任廣東軍務院外交專使; 6月段祺瑞任北京政府國務總理,委唐爲外交總長,未就職。1917年9月,參加廣東護法政府,任財政總長。1918年5月,任南方軍政府七總裁之一,並任財政部部長。1919年初,任南方軍政府總代表,在上海與北京政府代表朱啟鈐舉行和議。1922年8月,署北京政府國務總理,未就。1924年11月,任北京政府外交部總長,未就。1928年1月,派爲國民政府赈款委員會委員; 12月任兩粤赈災委員會委員,晉察冀綏賑災委員會委員; 同年蔣介石聘爲國民政府高级顧問,未就。1929年2月,任廣東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主席;3月任賑災委員會常務委員,1931年5月,任廣東省政府委員,廣州國民政府常務委員; 12月中國國民黨四届一中全會選爲國民黨第四届中央監察委員、國民政府委員。1932年1月,任軍事委員會西南分會委員,西南政務委員會常務委員兼中山模範縣縣長。1934年10月,被陳濟棠壓迫去職。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後,留住上海法租界。1938年9月30日在其家中,被人暗殺。終年78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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