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兰鼎元 |
释义 | 兰鼎元(1675—1733)清哲学家。字玉霖,别字仁庵,号鹿洲,学者称鹿洲先生。漳浦(今属福建)人。雍正科举拔贡。历任广东普宁知县、潮阳知县、广州知府、内阁一统志馆编修等。为学坚持程朱的理气论,认为天地间充满着理和气,“无理不生,无气不行”,“天地万物,一理一气,至诚感通,如影随形”(《棉阳学准》)。形影不能分离,理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。提出“道非高远,即在人伦日用之间”的观点,认为:“圣贤之道,原非高远,不外纲常伦纪日用常行之事”(同上),“食当所食,饮所当饮,即道也”(《送谢古梅大史还闽序》)。坚持程朱的性二元论,认为人心和道心的界限在于:人的思考、动作是满足“饥渴寒暖”等欲望,还是服从于仁、义、礼、智等天理。提出“理欲之别则公私二字尽之”,通俗解释程朱“天理、人欲”的含义。强调“主敬”,认为“主敬则天理常存,而人欲不能入”,把“主敬”看成是“吾道异端所以判”的标志。严守朱陆之辨,认为朱熹主居敬穷理、身体力行,因而是重践履的实学;陆九渊主虚静养神,“疾传注诵习”,因而是不假修为的空寂之学,比较深刻地揭示出陆朱争辩的实质。有《鹿洲初集》、《东征集》、《平台纪略》、《棉阳学准》、《鹿洲公案》、《修史试笔》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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