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用(1476—1547)明吴江(今江苏苏州)人。字行之,号白川,一作伯川。周应愿曾祖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进士。授行人。正德元年(1506 年)末擢南京兵科给事中。起补礼科给事中,改南京兵科。疏谏武宗迎佛乌斯藏,请治镇守江西中官黎安罪。十二年出为广东左参议,平番禺乱有功。嘉靖二年(1523 年)擢浙江副使,未任丁忧。起补山东副使、临清兵备道。六年擢福建按察使。七年迁河南右布政使,代监司鞫南阳滞狱,狱为之空,赈灾汝宁活民甚众。八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。召协理都察院事,十年晋吏部右侍郎,转左侍郎。十二年调南京刑部右侍郎,十三年迁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,十七年迁南京工部尚书,十八年改南京刑部尚书。二十年致仕。二十二年起为工部尚书,总督河道,次年兼右都御史,总督漕运,兼凤阳巡抚,未任,召拜左都御史。二十五年加太子少保,任吏部尚书,重典治吏。卒赠太子太保,谥恭肃。历官廉勤,祀为吴郡名贤。治《易》学,飞文染翰,诗则别裁风格,取法杜甫。书法俊逸。画师沈周,山水气韵蔼然。传世有《渔翁扳网图》《俨然苍翠山水册》等。著有《读易日记》《楚辞注略》《周恭肃公集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