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慶恩1876——字次瑾,山東歷城人,1876年(清光绪二年) 生。早歲赴日本留學,入法政大學。畢業歸國後,入司法部參訂各级審判廳試辦章程,試署京師内城東廳初级檢察官。後任天津北洋高等警察廳法律教員及北洋譯學馆教員。嗣回山東,任法政專門學堂教習。辛亥起義時,與同志設機關分部於濟南,謀泄被捕。1912年出獄,被推至煙臺组織臨時省議會,任煙臺臨時議會議員。迨正式省議會成立,復被選爲山東省議會副議長。1913年被選爲衆議院議員。國會解散後,在北京、濟南营律師業。旋被聘爲北京政府大理院特約律師。1916年第一次恢復國會時,仍任衆議院議員。1917年任護法國會衆議院議員。1922年第二次恢復國會時,再任衆議院議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