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吴瀛 |
释义 | 吴瀛1891—1959江苏武进(今常州)人 吴瀛吴 瀛(1891—1959) *传记文学1983年43卷6期 吴瀛1891——1959字景洲、景周、吹萬,齋名吹萬室,江蘇武進人,1891年 (清光緒十七年) 生。清末入湖北方言學堂,習英文。民國初年畢業後,任遼寧遼陽縣中學英文教員,旋辭職赴北京,任職北京政府。工餘喜吟詩作畫、刻印、收藏字畫古物。1924年11月,任北京政府内務部警政司第三科科長兼市政公所 (後改稱市政府) 坐辦;同月辦理清室善後委員會成立,任顧問; 12月故宫博物院維持會成立,任常務委員。1927年6月,改任市政公所秘書。1928年6月,國民革命軍進駐北京,奉委為市政府秘書;同月任接收故宫博物院接收委員。事畢,任國民政府農礦部駐平保管處主任。1929年2月,任國立故宫博物院秘書; 5月任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參議。後因故宫文物失竊案辭去故宫職務。旋任豫鄂皖三省“剿匪”總司令部湖北省地方政務研究室副主任。1935年5月,應聘為古物馆專門委員; 同年兼湖北省區政訓練所副所長。1936年赴上海,任中法大學教授,同年至南京,任農本局理事會秘書兼總務長。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後,赴四川,歷任國民政府委員張人杰私人秘書,四川省税務局秘書,第八十八軍秘書長。1939年任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。1946年4月,随國防最高委員會遷往南京,後改任行政院参議。1948年2月,辭去行政院參議後,在上海撰述《故宫盗寶案真相》一書。1949年5月,任上海文物管理委員會委員。1959年5月14日病逝於北京。終年68歲。著有《中國國文法》、《蜀西北纪行》、《故宫盗寶案真相》、《故宫博物院前後五年經過記》。詩集《風勁草》、《吹萬室詩草》。話劇《章臺柳》、《長生殿》等。 吴瀛明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,河南卫籍。字登夫。吴瀚弟。正德十六年(1521 年)进士。授山东汶上知县,嘉靖二年(1523 年)奉檄移建纪念孔子讲学之圣泽书院于城内,规制弘阔,以惠政祀名宦。调任浙江山阴知县,在任五年大昌文教,扩建县儒学,王守仁作记称赏。博览群籍,工文辞,与兄举人、进士皆同榜,世以为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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