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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识 劉青霞
释义

劉青霞1877——1922

原姓馬,女因嫁於尉氏縣劉耀德爲妻,後人稱為劉青霞,河南安陽人,1877年 (清光緒三年) 生。1902年丈夫亡故,始主持家業,涉足社會。1906年得其次兄馬吉樟之助,東渡日本,與中國同盟會接觸。1907年捐兩萬元資助劉積學創辦《河南》雜誌。歸國後,於1908年興辦華英女子學校。嗣多次捐巨額資助尉氏高等學堂、中州女學堂、中州公學、北京豫學堂、京師女子師範學校、北京女子政法學校、創辦蠶桑學校、創設實習桑園、興辦孤貧院、平民工廠,支持同盟會河南支部開設大河書社等。辛亥革命前後,受聘爲北京女子法政學校校長,北京女子學務維持會會長,北京女子參政同盟會會長等。1912年赴上海,兩次會見孫中山,表示獻出全部財產。後因族人謀奪財產,連年争訟不休。1922年河南督軍馮玉祥將其全部財產用於河南教育事業,始了結訟案; 同年逝世於安陽。年45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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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/2/6 0:53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