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  词典首页

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常识:

 

常识 僧正司
释义
僧正司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元代始设于各州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僧正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复置于各州,掌钤束一州之僧人。长官仍为僧正。清沿明制未改。
随便看

 

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,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。

 

Copyright © 2000-2024 Qntrip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更新时间:2025/3/14 12:20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