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俞鴻鈞 |
释义 | 俞鴻鈞1898——1960廣東新會人,1898年 (清光緒二十四年) 生。1915年畢業於上海民生中學,後考入上海聖約翰大學,在校任《約翰聲》報總編輯。1919年畢業後留校任助教,並在中學部授課。旋任英文《大陸晚報》記者。1927年任外交部長陳友仁英文秘書。旋辭職回上海,任上海市政府英文秘書,兼任宣傳科科長,主編《市政週刊》。後調任代理市財政局局長、參事、兼代秘書長職務。1932年4月,任上海市政府秘書長。1936年任代理上海市市長。1937年7月,任上海市長。抗日戰争爆發後,任中央信托局常務理事,駐香港辦理外交事務。1941年6月,任財政部政務次長; 8月任外匯管理委員會委員、常務委員,後復兼任中央信托局局長。1944年11月,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部長; 同年兼任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處長。1945年5月,當選爲中國國民黨第六届中央執行委員; 7月兼任中央銀行總裁; 12月爲議訂中蘇關於蘇軍進入中國東三省後之財政事項協定全權代表。1946年3月,任國際貨幣基金及國際復興建設銀行理事; 6月兼任最高經濟委員會委員; 10月任行政院綏靖區政務委員會委員。1948年5月,内閣改組後辭去財政部部長職,專任中央銀行總裁。1949年1月,任中央銀行理事會理事、常務理事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去臺灣,任“財政部”部長,“中央銀行”總裁並兼“交通銀行”及“農民銀行”董事長。1953年4月,任臺灣省政府主席。1954年任“行政院”院長。1958年7月辭職,專任“中央銀行”總裁。1960年6月1日病逝。終年62歲。 |
随便看 |
|
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,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