俞俊珠1903——
别號磊如,女,江蘇六合人,1903年 (清光緒二十
年) 生。1924年畢業於江蘇省立第一女子師範學校。後入江蘇法政大學,預科畢業,適國民革命軍北伐,遂辍學參加革命軍總政治部宣傳工作,暨任中國國民黨安徽省黨部幹事。北伐後,復入國立中央大學繼續修習法律。1930年畢業,初任職於江寧地方法院,嗣任首都女子法政講習所教務主任兼授民刑法等課程。抗日戰争期間,曾任貴州中學教職,貴州省地方行政幹部訓練團講師,並在貴州高等法院、貴州省肅清私存煙土公署任職。1940年復執行律師業務,兼任貴陽市臨時參議員,貴州省婦女運動委員會委員,貴州省新生活促進總會婦女工作委員會委員。抗戰勝利後,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婦女運動委員會法律顧問,暨南京特别市黨部執行委員會婦女運動會副主任委員,並當選爲行憲國民大會代表。1949年去臺灣,续任“國大代表”。仍執行律師職務,並曾任私立及人高级中學董事兼校長。後任“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会”理事,“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”總會委員,“光復大陸設計委員”,“憲政研討委員會”司法组委員兼召集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