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识 | 侠黄 |
释义 | 侠黄李烈钧,字协和,别号侠黄,原名烈训,江西武宁人。清光绪八年生,民国35年卒。光绪三十年留学日本。光绪三十三年入同盟会。辛亥革命时,任九江都督府参谋长,旋到安庆,被推为安徽都督。后任北伐第二军总司令、江西都督。民国13年在国民党一大会上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,拥护孙中山联俄、联共、扶助农工三大政策。后历任国民党政府江西省主席、国民政府常务委员、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、中央监察委员。民国25年西安事变后,蒋介石组织军事法庭审判张学良时,任审判长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移居昆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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