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 |
健全的个人主义现代胡適用语。意指作为“最有价值的利人主义”的一种“为我主义”(《易卜生主义》)。认为“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”(同上),对社会的创造和改良是以个人的创造、奋斗为基础的。称世界上“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”,而“救出自己的唯一法子便是把你这块材料铸造成器”,“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会”,以形成“真实纯粹的为我主义”,即“是最有益的为人”(《介绍我自己的思想》)。“这便是最健全的个人主义”(同上)。进而批评那种“跳出社会完全发展自己”的“独善的个人主义”,指出其“去寻一种超出现社会的理想生活”,是把“改造个人”与“改造社会”分作两截,因而是“危险的很有限的”。强调要“霸占住这个社会、改造这个社会”,从“改造社会的种种努力”着手,提倡一种“站在这个社会里奋斗的生活。”(《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》)这种观点表达了胡適在群己之辩上的思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