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政涵1905——
字毓輝,浙江義烏人,1905年(清光緒三十一年)生。畢業於上海法政大學法律系。歷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二階秘書, 軍事委員會辦公廳軍法科少將科長,國防部軍法處少將高级軍法官,國防部軍法局第三處同少將處長,國民政府軍務局簡任視察,總統府第三局簡任視察,司法行政部特種刑事司司長。1948年4月,任中央特種刑事法庭簡任一級首席檢察官,未幾任遼北高等法院院長,安徽高等法院院長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去臺灣。曾入“革命實踐研究院”第十九期、“革命實踐研究院黨政軍幹部聯合作戰研究班”第八期受訓結業。後任“公務員懲戒委員會”委員兼“司法院法規研究委員會”委員,歷時三十餘年。曾主編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决案例要旨匯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