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旅游优惠政策(持续更新)
【贵州-江苏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山东省、广东省、辽宁省、上海市、重庆市游客】
优惠人群:与我省签订文旅战略合作协议、实现客源互送的江苏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山东省、广东省、辽宁省、上海市、重庆市居民。
优惠时间: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止(共计100天)。
优惠凭证:江苏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山东省、广东省、辽宁省、上海市、重庆市居民以本人身份证作为身份凭证。
优惠内容:在严格实施“限量、预约、错峰”制度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贵州省内开放的国有A级景区(不包括温泉景区、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和特许经营性景区)实施头道门票免费。
【贵州遵义市-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、警务辅助人员】
优惠人群: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、警务辅助人员。
优惠时间:2021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。
优惠凭证:人民警察证、辅警证或工作证明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。
优惠内容:“从优待警”旅游优惠政策实行期间,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、警务辅助人员可凭人民警察证、辅警证或工作证明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享受遵义市130家A级旅游景区门票免费(不包括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)优惠政策。 |